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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6 00:00
来源:本站
2017年,总会各项收入共计4,716,412.80元,总支出为5,566,020.74元,其中慈善活动支出5,331,210.00元。
一、收入情况
全年各项收入共计4,716,412.80元。
(一)募集接受社会捐款4,513,285.59元;
1、定向捐款4,478,818.01元:
(1)省慈善总会拨阳光班项目款676,065.00元;
(2)市级福彩公益金救助款798,000.00元;
(3)国家电网公益基金会扶贫捐款80,000.00元;
(4)建行随州分行扶贫捐款250,000.00元;
(5)农发行随州分行扶贫捐款30,000.00元;
(6)高新区国税局助医捐款40,000.00元;
(7)人保财险随州分公司扶贫捐款42,000.00元;
(8)太平洋寿随州支公司扶贫捐款30,000.00元;
(9)2016年慈善一日捐(助医)214,926.00元;
(10)省委统战部等45个省、市、县属单位助残捐款353,350.00元;
(11)随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助医捐款280,000.00元;
(12)随州万基房地产公司助学捐款100,000.00元;
(13)随县卫计局等6家单位助学捐款40,000.00元;
(14)随州鸿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助学捐款40,000.00元;
(15)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扶贫捐款34,500.00元;
(16)冠名基金接受捐款1,374,476.00元,其中:
① 教育发展公益基金1,071,500.00元;
② 老年康复助医基金150,000.00元;
③ 爱尔复明健康基金71,000.00元;
④ 健行助医基金1000.00元;
⑤ 普爱光明基金50000.00元;
⑥ 林波爱心基金等4只小额冠名基金捐款21,387.00元;
(17)个人助学、助医捐款45501.01元。
2、零星捐款94056.58元。
(二)财政性补助收入41,152.96元。
1、市民政局拨2017福彩公益金项目督导评估费用10,000.00元;
2、市劳动就业局拨公益性岗位工资款31,152.96元。
(三)利息收入161,974.25元。
二、支出情况。
全年各项支出共计5566020.74元:
(一)慈善活动支出5,331,210.00元
1、助学支出1,860,600.00元:
(1)随州一中慈善阳光班支出600,000.00元;
(2)曾都一中慈善阳光班支出375,000.00元;
(3)随州二中慈善阳光班支出360,000.00元;
(4)市福彩公益金帮扶驻点村贫困学生支出298,000.00元;
(5)资助其他类型贫困学生支出155,600.00元;
(6)教育发展公益基金支出72,000.00元。
2、助医支出 903,760.00元:
(1)“儿童大病救助”项目救助支出179,236.00元;
(2)“大病困难家庭临时救助”项目支出117,000.00元;
(3)“老年康复助医基金”救助支出138,516.00;
(4)“东方助医基金”救助支出98,021.00元;
(5)“健行助医基金”救助支出3,000.00元;
(6)爱尔复明健康基金支出67,987.00元;
(7)环卫工人健康体检支出280.000.00元;
(8)教育发展公益基金支出20,000.00元。
3、助残支出337,350.00元。
支持随县博爱特校和曾都区爱心职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资助残疾学生拨款337,350.00元(其中:随县博爱特校215,000.00元;曾都区爱心职校122,350.00元)。
4、救灾支出1,863,000.00元:
(1)2016年洪灾倒房户重建救助款1,860,000.00;
(2)新疆精河县地震、四川九寨沟地震赈灾支出3,000.00元。
5、定向扶贫支出316,500.00元。
6、其他支出50,000.00元:
(1) “慈善情暖万家”活动救助支出40,000.00元;
(2)2017福彩公益金项目督导评估费用10,000.00元。
(二)其他业务活动支出29,134.60元。
(三)管理费用支出共计205,676.14元:
1、人员费用123,906.92元;
2、办公费41,001.40元;
3、差旅费21,203.50元;
4、招待费13,312.00元;
5、折旧6,252.32元。
总会2017年财务报表接受了湖北民生拓展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专项审计。2017年慈善活动支出5,331,210.00元,占上年度总收入5,294,092.03元(不含原始基金收入55万)的100.7%,符合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民发〔2016〕189号)明确的“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的规定。
2017年度管理费用支出合计205,676.14元,占本年度总支出的3.70%,符合上述文件明确的“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3%”的规定。总会财务管理工作按照总会《章程》的要求,坚决执行总会《财务管理办法》,认真执行中纪委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费支出,坚持在总会门户网站上公示每一笔善款的接收和使用情况,使慈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性质得到充分展示。